参考中译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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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英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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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音乐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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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风格说明 |
——“博普”音乐也就是为人所知的“比博普”(BeBop)音乐,是40年代早期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激进的新音乐,好像是在1945年,这种音乐得以迅速蔓延。 ——“博普”音乐与“摇摆”(Swing)音乐之间的主要不同在于:“博普”音乐的独唱者参与进和弦的(而不是旋律的)即兴演奏中,乐队往往在第一个合声之后便将旋律完全丢置一边,进而将和弦作为独唱者的伴奏基础。 ——合奏乐团是倾向于整体协调一致,多数“爵士”乐演奏组运用的乐器不超过七件,因此只要即兴演奏在整体上与和弦结构相协调,那么独唱歌手便有最大可能程度上的自由发挥空间。由于艺人们不采用旋律作为他们个人演绎的基础(这导致了一些听众的疑问:旋律跑哪里去了?),因此演奏乐器的乐手通常是高手名家,另外,随之便有了某些非常快速的演奏节拍。 ——“博普”音乐在早期阶段便与当时的“流行”音乐以及跳舞听众群(在音乐的伴奏下跳舞)划清了界限,它将“爵士”乐提升至艺术音乐的高度,但同时也深深地削弱了“爵士”乐潜在的商业成功。 ——具有讽刺意味地,一度被认为激进的“比博普”风格已成为后来所有(“爵士”)音乐创新的基础,我们现在几乎可以将“比博普”音乐看作是奠基性音乐。 ——在创新者中,关键人物有男高音歌手Charlie Parker、号手Dizzy Gillespie、钢琴手Bud Powell、鼓手Max Roach以及钢琴作曲家Thelonious Monk。 ——“博普”音乐自身也演变成“摇摆博普”(Swing-Bop)和“拟声唱法”(Vocalese)风格,前者是“博普”的创生与“摇摆”风格的大乐队相互间的融合;后者则是“博普”音乐的一种人声演绎(“爵士”歌手在即兴器乐独奏后为曲调配唱)。现今演奏纯“博普”音乐的艺人常常被归入到“现代博普”(Modern Bop)音乐名下。 | ||||
国外艺人/乐队 |
Charlie Parker、Dizzy Gillespie、Bud Powell、Max Roach、Thelonious Monk | ||||
国内艺人/乐队 |
待整理 | ||||
理解与聆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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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曲 |
单曲名称 |
单曲类型 |
年份 |
选自专辑 |
艺人/乐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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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 |||||
单曲类型的划分 |
请浏览文件——“关于单曲类型” | ||||
编辑凡例 |
请浏览文件——“编辑凡例” | ||||
备注 |
上述有部分内容参考自AMG(www.allmusic.com)网站,如欲探讨,请联系:刘瑞勇;邮箱:prodigy@indiech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