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网站搜索 |
背景: #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新闻

乐队:Daft Punk

[日期:2010-12-28] 来源:独立音地  作者:rylmail [字体: ]

      与诸如“Motorbass”、“Air”、“Cassiu”和Dimitri from Paris这些来自法国的新派激进舞曲艺人类似,巴黎的二人组合“Daft Punk”通过将(第一次浪潮的)“迷幻浩室”(Acid House)和“泰科诺Techno)元素引入到其更具青春活力的“流行”、“独立摇滚”(Indie Rock),以及“嬉蹦”(Hip-Hop)音乐根源中,从而得以快速崛起,并获得赞誉。

Daft Punk”是两位唱片骑士Guy-Manuel de Homem-ChristoThomas Bangalter各自才能的两相结合,此二人首次的音乐计划包括了一支无人声的独立翻唱乐队——“Darling”。他们现在的名号源自于英国音乐周刊《Melody Maker》对一张合集(“Darling”便出现在其中)作品的一篇评论,该合集是由“德国摇滚”(Kraut Rock)复兴者“Stereolab”发行的,他们用“低保真”(Lo-Fi)手法、并富于“自己动手”(D.I.Y.)精神翻唱的一首“Beach Boys”的单曲被评论嘲讽为“daft Punk”。

      接下来,为了满足更为热切的舞厅音乐的需求,“Daft Punk”摆脱了“摇滚”(Rock)乐几近无法避免的创新上的死胡同,他们于1993年在著名的【Soma】厂牌下发表了首支单曲<The New Wave>,该作品迅即引来了舞曲界的一片欢呼声,并被视为新一代“浩室”(House)创新者的代表作品,紧随其后的单曲<Da Funk>是“Daft Punk”第一支真正的热门单曲(该作品在全球范围内卖出了3万张拷贝,并见证了从Kris Needs到“the Chemical Brothers”各色艺人的崛起)。

尽管“Daft Punk”只是发行了3支单曲(<The New Wave><Da Funk>,以及1996年限量版的<Musique>),但在1996年早期,他们却是各家厂牌竞签的主要目标,“Daft Punk”最终签约到【Virgin】厂牌。

 

1997年早期,“Daft Punk”发表了全长处女专辑《Homework》(此前还有一次该专辑的预演,即:将单曲<Musique>收入到【Virgin】厂牌出版的名为《Wipeout XL》合集中,紧随“Photek”、“Future Sound of London”、“the Chemical Brothers”和“Source Direct”的作品之后)。

 

就比较早期的单曲作品来说,“Daft Punk”的声音是将“激进浩室”(Progressive House)、“放克”(Funk)、“电声”(Electro)、“泰科诺”与些微的“嬉蹦”风格的碎拍,以及过度的人声鼎沸的采样予以融合,散发出一种坚硬的舞厅导向的气息,这与其他诸如“the Chemical Brothers”和“Monkey Mafia”这些赞歌式的舞曲融合艺人相类似。

      除了作为“Daft Punk”的一员之外,Bangalter还运营着【Roulé】厂牌,并以自己的名字录制作品(地下大热门作品<Trax on da Rocks>),此外还发行“Stardust”的作品(俱乐部/商业性大热门作品<Music Sounds Better with You>

      在乐迷们苦苦翘盼了4年之久后,“Daft Punk”于20013月发表了新专辑《Discovery》(其辉煌的处女专辑之后的新专辑),随后,乐队在年末发表了现场专辑《Alive 1997》,接着,又是4年苦等,乐队于2005年早期发表专辑《Human After All》。一年之后,“Daft Punk”发表了一部合集《Musique, Vol. 1: 1993-2005》,又于2007年发表了第二张现场专辑《Alive 2007》,该专辑以及单曲<Harder, Better, Faster, Stronger>在2009年早期获得格莱美奖,不久之后,据说此二人组将要为电影《Tron: Legacy》(1982年经典科幻电影《Tron》的续篇)创作配乐。就在影片公映前不久,“Daft Punk”为电影创作的音乐在201011月份发表。

阅读:
录入:rylmail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乐队:Dim Nova
下一篇:艺人:Duffy
相关新闻       Daft Punk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