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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的数字音乐应用

[日期:2009-06-22] 来源:独立音地  作者:汤永刚 [字体: ]

  近五年来,国内数字音乐市场几乎完全被移动运营商的音乐增值业务尤其是彩铃产品所垄断,彩铃消费从03年的数千万元增长到如今的数十亿元,毫无疑问已经成为最主要的数字音乐应用。随着去年下半年三大电信运营商改组和3G牌照的发放,使得原本的数字音乐市场变得更具神秘色彩。

  中移动曾是数字音乐领域的最大玩家,单是彩铃的直接收益年销售额已经超过20亿元。2005年,中移动着手建立12530中央音乐平台到如今,中音平台的模式已经得到其他电信运营商一定程度的认同。

  中音平台采用的是由支撑公司支撑其平台运营,由音乐内容提供商提供内容并协助其产品营销的模式去替代原有的SP申报业务和自主营销的模式。从表面看来,中音平台的收益占据了中移动半数以上的音乐增值业务收益,算是颇为成功的模式。但其平台存在的一些弊端也势必将影响中移动在今后在数字音乐领域的业务拓展。

  这些弊端主要表现在:

  1.尽管中音平台推的产品有彩铃、振铃和整曲下载等,但实际收益主要集中在彩铃产品上。而彩铃可以说它只是音乐的衍生品,它的消费有相当大的局限性,尤其是体现在音乐内容本身;

  2.用户对彩铃的消费缺乏主动性,活跃度也偏低,用户的主动消费仅占了10%左右,主要的消费却依赖于套餐捆绑等方式,也等于说目前的市场收益有很大的虚高成分;

  3.原本中音平台建立CP代替SP的模式,一定意义上是出于回馈音乐产业的目的,而事实上并没达到此目的,深谙此道的SP摇身变为CP,真正的内容生产商并没得到理想的回报;

  4.消费完全集中在头部,100万的曲库中TOP500歌曲产生了90%以上的收益,可想而知对于大多数内容提供商来说是并不可能从中得到理想的回报。

  5.缺乏对良性渠道的扶植,尤其是互联网数字音乐服务商从无线音乐转化获得的收益偏低。

  当然彩铃对于中移动来说仍是属于杀手级的数字音乐应用,振铃和整曲下载产品的推行均不甚理想。尽管彩铃收益的增长正在趋于平稳,中移动要想推出成功的新音乐产品在这些条件的影响下也难在短期内实现。139互联社区的推出,也正在融合音乐社区服务,是否能对其音乐平台有正面的影响,还得看接下去的运营状况,毕竟中移动在互联网上并没明显的优势。

  电信在运营商改组后接手了原联通的C网和CDMA2000牌照,它的数字音乐应用同样采用央平台模式,并在其原有的爱音乐平台的基础上加以改造。目前来说其用户在三大运营商里是最少的,但是由于电信的固网电话、宽带接入、小灵通等的服务基础,使其在移动用户发展上占有相当优势。此外,电信在移动业务运营上将借鉴日本成功的电信运营商经验,而日本在全球运营无线音乐业务最为成功的国家,相信电信会较为重视其音乐业务的发展。

  联通在运营商改组后有了原网通的宽带接入等业务,不过联通之前10155音乐平台的表现不甚理想,此次在获得苹果的iPhone合作后,其音乐业务的发展空间要大了许多,尤其是在App模式方面。

  不过从目前三大运营商大力度推行3G上网卡和上网本的趋势来看,互联网音乐服务应当会比原有有了更多的想象空间。至于今后运营商的开放性会否更好,相信还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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