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楼
网友
周静思
于
2011/7/11 16: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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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來看 我都覺得之前做的準備都很值得 謝謝
第 2 楼
网友
rylmail
于
2011/7/7 21: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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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的像花__卷: 独立音乐初始的范畴过于泛泛~独立音乐的发展导致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
变化~那么我们说的“独立音乐”是否有必要重新界定或划分领域?
回复:独立音乐最原始的定义的确就是商业与非商业之分,但是,待到独立音乐绽放出各色
绚烂之花后,媒体(主要是音乐媒体,娱乐媒体估计没那个闲工夫!)按捺不住了,便用了
若干个框框,跟大伙说:这是牡丹、这是杜鹃、这个你不知道吧?告诉你,这是×××(靠
!这个我还真地不知道)。这么一搞之后,独立音乐作为一种类型的说法也就顺理成章了(
不是说这个不对,如果你愿意按照音乐媒体的划定去听,也能有所收获),再后面,娱乐媒
体也会把音乐媒体苦心思量出来的东西毫不客气地拿过来,引来了众多各色的看客。
好了,各色花儿都有了,各色看客也有了(花儿若是没人看,估计也就隐没了,当然,有些
不是简单地就消失的!)。A看客就说:这牡丹还带有些杜鹃的风韵。B看客也有自己的观点
:这杜鹃偶尔也会泛出牡丹的瑰丽来。C直接就说:这根本就不是牡丹,也非杜鹃,而是“牡
丹+杜鹃”(以上也就体现出来音乐间的相互融合,或衍生出新的变种)!
就这样,随着看客的不断涌入,各色的观点纷拥而来,过了一段时间,其中一位D看客的观点
引起了不少人的共鸣:什么独立不独立的,只要听着感觉好,叫牡丹也好,叫杜鹃也好,叫
“牡丹+杜鹃”也行,不关我事!
那些由此获得共鸣的看客,便又回到最初能打动他/她的音乐怀抱中去了(不过,此时,其中
的一些人会给自己添置一个叫做“独立音乐”的枕头,有空的时候,还是会抱着它睡上一会
),即便这时有朵纯到不能再纯的牡丹映入他们的眼帘,他们心里也不禁然地会飘过一缕思
绪:这些都是浮云!(不是“神马”,“神马”范围太广)
到这个阶段,那些还没有离去的看客,估计以后也不太可能离去了(此时,也许称呼他们为
看客便有些不妥了),概因他们也许走了一条下坡的路,看到了幽邃深处的什么东西,并狠
心地踏上一脚,作为自己的印记……。
目前,在我个人看来,独立音乐大概就处于这个阶段,后面会怎么样,我这次也还是确确实
实真地不知道!
哎呀!话说多了!
第 1 楼
网友
捕梦人的狂想蓝调
于
2011/7/7 10: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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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辛苦了,我没有想到访谈的整理竟然如此华美,好开心,您真是费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