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加”音乐依赖于滑掠而过的吉他风格和切分音节奏,它是牙买加音乐艺人对“节奏布鲁斯”(R&B)音乐的阐释,在60年代早期,这种风格十分流行。然而,在一个十分炎热的夏季,过于炎热的天气对于“斯加”音乐来说,既不适合弹唱,也不适合随之起舞,因此,艺人们将“斯加”音乐的节拍放缓,“雷吉”音乐便应运而生了。 “说唱”音乐的核心要素是节拍和押韵,但这种概括上的简单性却掩盖了“说唱”音乐所包含的范围广阔的各色声响。乐器演奏、一段采样碎拍或者一组电子鼓,都能被创作成为“说唱”音乐作品的主干;而在音乐的编排上,既可以是宽广声感下的简洁,也可以是混沌音域下的密集;对于合唱的处理,可以是从无调性的喊叫直到一段甜美的旋律。 “节奏布鲁斯”音乐保持了“跳跃布鲁斯”音乐的节拍和推动力,但是它采用了简洁的配器方式,并且将重点放在了歌曲演绎上,而非即兴创作,实质上,“节奏布鲁斯”音乐就是伴随着持续不断的基调强节奏,演绎“布鲁斯”(Blues)音乐风格的和弦变化。 与“布鲁斯”(Blues)音乐类似(这两种音乐类型常常有着相近的主题、旋律和乐曲),“乡村”音乐实质上也是一种简单的音乐。大多数的“乡村”歌曲建立在三和弦与清晰明朗的旋律之上,可是这些创作形式是如此地简单,以至于它可以融入很多不同的音乐风格——从“乡村酒吧”(Honky Tonk)刚毅的砂质感声响到“西部摇摆”(Western Swing)“爵士”(Jazz)乐风格的即兴演绎。 大部分“布鲁斯”音乐的特点是:曲式简单、通常采用三和弦、音乐的推进则是由一个和弦进入下一个和弦;具有简单的结构。正是由于上述特点,“布鲁斯”音乐不管是在歌词还是配乐上,均给创作者提供了广阔的即兴发挥空间。 最初的时候,Bob Dylan便是在这种风格之下进行创作的,但从第二张专辑《The Freewheelin' Bob Dylan》开始,他开始完全依赖于原创素材,由此引领了现代意义上的“民谣”音乐创作领域,这其中的大多数歌手都在吟唱他们自己的(通常是个人化的,并具有自我反省的特点)创作内容,仅仅是在偶尔的情况下,才会捎带去翻唱别人的作品。 “电子”乐产生的根源来自于芝加哥/纽约以及底特律的“后迪斯科”(Post-Disco)音乐氛围,这些城市在80年代催生了大量的“浩室”(House)和“泰科诺”(Techno)(注:各个城市有着自己地方特色的“泰科诺”风格)风格音乐。 有种说法是正确的:“摇滚”乐只是在一段时期内具有清晰独特的声音和形象。对于发展过程中的大部分时期,摇滚乐已经被碎化,每隔几年便会演化出新的风格与变种:从“布里尔大厦流行”(Brill Building Pop)到“重金属”(Heavy Metal),到“舞曲流行”(Dance-Pop),再到“垃圾摇滚”(Grunge)。这只不过是“摇滚”乐的天性,一开始它便是其他音乐风格融合形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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