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最早来北京的理想就是做歌手,结果稀里糊涂做了乐手。我跟“野孩子”是在兰州认识的,那阵子流行Grunge,我从穿着打扮到听的东西都是Grunge,在兰州看到“野孩子”的演出就觉得他们人都特别好,认认真真,特别不错的人。反正我来北京之前就有他们的电话,但一直也没怎么联系。
我1998年刚来的时候挺茫然的,就是在酒吧驻唱。我在北京干的第一个活就是和小河一起在蓝岛商场门口办的一个开业庆典上演出。我上去唱了两个自己写的歌和一个罗大佑的歌。小河那会儿就特别有个性,他上去就背朝着人民群众,弄了一大段的反馈和啸叫,搞得所有的群众都非常茫然,之后他回过头冲着大家说:“这么冷的天,你们都站那儿干嘛啊?回家吧!”那个经理当时都崩溃了。
那会儿我住在海淀,经常唱歌的酒吧在国贸,后来我觉得骑着自行车四处乱跑找酒吧挺没意思的,就不干了,然后我就去了琉璃厂那边的一个乐器店工作。当时乐器店分工还挺明确的,有销售的、有试乐器的,我是专门给顾客试乐器的。我不是能搞好多乐器吗,管乐、键盘、吉他、贝斯都能弄,就把各种乐器都练了一套很唬人的东西,就这样很好骗人家买。
当时日子挺舒服的,我有一个自己的小屋子,天天呆在里面弹琴,店里需要我的时候,喊一声我就出来。后来上了一年班,我就觉得不对劲了,我在兰州就是上班的,干嘛要从家跑到这里来上班。我觉得不行,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后来就场子也不跑了,乐器也不卖了。于是我就搬去了单店,住在小索家旁边。小索成天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他起床我也起,他练琴我也练????他们以前的歌就是两把吉他,后来他们想加手鼓和键盘,再把歌重新编一下,把“野孩子“做成一个大乐队,就找了郭龙和我。我琢磨着手风琴比键盘更能跟乐队合到一块儿去,就让我爸把我的手风琴从兰州寄了过来,练了一个礼拜,就跟他们一起演出去了。我后来又练了4首歌,练了大概一年,就稀里糊涂地成了“野孩子”的乐手。
我那会儿年轻,没什么自己的主意,大部分时间就是跟着 “野孩子”。那时特别爱学习,遇到别人说的特别好的话,或者书上看到的名言就拿小本记下来。这个本子直到现在还在,里面记得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生活常识啊,做人道理啊,朋友箴言啊……总之那会儿挺好学的。
和“野孩子”在一起的生活特别美好,我们都住在单店那一块,一周排练5天,周末演出,每天都要坐406路公交车去南三里屯的河酒吧。406路 15分钟一趟,我们每天都约在公交车站见,一点半准时到,然后坐车,1点50到河酒吧。在车上挺高兴,还能睡个午觉。我们一到河酒吧就会一人泡杯茶,喝啤酒的喝啤酒。聊一会儿之后,差5分钟两点的时候就开始准备去排练了,大概两点左右去接线,把节拍器的弦拧满,走一圈是35分钟,全松掉了之后,再拧满,反正都是打着节拍器专门练演出的时候衔接的不好的地方,慢慢练顺练好。到了4点钟会有中间休息,我们就出去抽烟,锻炼身体,做做俯卧撑。小索他们一组能做 60多个,我那阵子只能做个十五六个,后来能做到30个了。那阵子三里屯那些酒吧也不红,门口都是修车的和煎饼摊,特别安静,特别舒服,感觉就是大家在一块儿练功。当时张和小索就像我现在这样的年纪,30刚出头。他们年轻时也是跟我一样,在成都、杭州过着天昏地暗的日子,青春都是烧过来的????但是当时小索他们已经30出头,生活得确实是要健康、端正一点了。现在我也慢慢明白了,你叫我去喝酒,我就不想去,一个月喝一次我都嫌多,已经过了那种时候了,那种欢乐没什么价值,闹够了,没必要了。
但1999年的我才23岁,到了晚上,就得四处去游荡,不过那时候穷,闹也闹不到哪儿去,无非就是去谁家喝一顿。我那时也没太多的朋友,转来转去就还是兰州的那些人。逢年过节我们得在一起吃饭,一般都是去小索家。小索在家炖羊肉,我们就一人拎一箱啤酒去。这样的日子还是像在兰州那样,长幼有序,兄弟情深。兰州人就是这样的,你大我一岁,我在你面前不该开的玩笑就不会乱开;我大你一岁,我该帮你扛着的事儿也没问题,没钱交房租了,不用跟我说我这钱就得给你,我是你哥嘛!兰州人就是这样的。
这样健康严谨的生活大概维持了两年,河酒吧也越做越大了。2001年的时候里面安安静静的,生活井井有条,人们处得和和睦睦。到了2002年乐队慢慢就多了起来,一周得有几千人来看演出,于是礼拜三的时间就分给了小河和晓利,他俩各半场,礼拜四有时候是“废墟”,后来祖咒开始在那演,各色人等都来了。
刚开始还是挺好,跟小河、晓利他们一起特别舒服。我那阵子看什么东西都像隔着一层热空气,就是青春的那种巅峰状态,觉得一切都太美了。我记得有一年,下了一场大雪,突然全北京的交通都瘫痪了,那天“野孩子”在河酒吧演出,路上的车堵在那儿根本不动,我和郭龙心血来潮,就说下车滑雪走吧,然后两个人就在大马路上一直滑,一直滑,一直滑到了河酒吧,当时高兴得不行。
那就是在2002年,真正的巅峰。那时候大家都热爱音乐,很多听民谣的人也在听摇滚,听摇滚的人也在听民谣,不像原先分类分得那么清楚。那段时光的点点滴滴都是从心窝里面出来的,我当时就觉得这辈子活着保持这样子就可以了。演出的时候,每次也都特别HIGH。那时候河酒吧的气氛太好了,去的人都是朋友,不管认识不认识,只要进来1个小时,我们就是朋友了。有那么100个人每到周末就肯定来,有那么几张脸,只要凑到一块儿,我就觉得飞了,那时候都管他们叫“他舅”、“他舅母”、“他姨”、“他姨父”、“他姑”……谁是“他”,其实谁都不知道,就是互相叫着亲切。前两个月,我在愚公移山看张佺回来的演出,我一看,“他舅”、“他舅母”、“他姨”都在,立刻就飞了。
那阵子人跟人一点障碍都没有,每个人都特别开放,特别有感情。也许在酒吧里的每个人都在抽烟喝酒,但是大家都是上进、美好的。有一次我们喝着喝着,小河转眼就没影儿了,出去街上见人就抱,还跑去将人家出租车司机拉出来:“哥们儿一起跳个舞吧!”
小河那时候有首歌叫《那不是我的名字》,本来最早是没词的,后来摩登天空要录这个,说这个歌太好了,有必要给它填个词。他就填上了:“我还拉着一个外国人的手,在春天 的街上走。”我们那时候交了一堆刚到北京的外国姑娘,都是比我们年纪小的,都特别好,不像现在的有些白领,不会好好说话,那会儿大家心灵相通,都很单纯,没有那么多小利益纠缠,都为了追求美好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