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所认为的前卫/艺术摇滚是以六十年代末期英美摇滚乐团在作品理念的突破性与整体形象上延伸发展为主。在欧陆则以空间概念的实验曲风另成一格,而后来都受到国民乐派与现代音乐的影响的音乐形式。我对它采取的概略定义:前代的“艺术摇滚”是采古典音乐与当代文学的元素、注重专辑概念的使用,代表团E.L.P、Renaissance;“激进摇滚”则有“融合爵士”乐及“迷幻摇滚”的味道,注重即兴效果与新声音的开发,典型代表是Yes及King CrimSon。
这数十年当中,乐评家与乐迷更依照地域、时间、乐风归纳了更多不同的乐团,与其它音乐类型同样,其中有松柏长青者,也有昙花一现者,有持批判态度的乐评指出:所谓的“激进摇滚”其实只是一种折衷而不精确的音乐表现方式,由于追求商业化与走火入魔而告失败。我想,这或许说明了一些现象,但仍不应抹煞有才气的音乐家对于音乐形式与内涵做不断扩大与深化的努力,及其所获致的成果。关键点仍在于音乐本身能否不断地与时并进,不被新科技或新思维所淘汰。因为创新的观念与理论学说同样是一直可以被印证或欣赏,并不因为时间而失去其价值。